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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抄家流放后,我靠美食成了太后心尖宠

见字如官 著

言情小说连载

见字如官的《被抄家流放我靠美食成了太后心尖宠》小说内容丰在这里提供精彩章节节选:小说《被抄家流放我靠美食成了太后心尖宠》的主角是灵州,沈薇薇,李若这是一本古代言情,大女主,爽文,逆袭小由才华横溢的“见字如官”创故事情节生动有本站无广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05991章更新日期为2025-10-27 01:15:58。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被抄家流放我靠美食成了太后心尖宠

主角:沈薇薇,灵州   更新:2025-10-27 07: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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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抄家流放的第三日,朔风卷着雪沫子,刮得人脸生疼。我昔日的手帕交,

如今害我们全家至此的吏部尚书之女李若雪,派了她的贴身丫鬟,给我送来一碗冷透的泔水。

“我们小姐说了,沈大小姐金尊玉贵,怕是吃不惯这苦寒之地的东西,

特意让厨房给您留了些‘家乡的味道’。”丫鬟捏着鼻子,将那碗馊饭重重顿在我面前,

满眼鄙夷,“您也别嫌弃,这可是您现在唯一配吃的东西了。

”周围的差役和流犯们都在看笑话。我看着自己满是冻疮裂口的双手,平静地接过那碗泔水,

对她笑了笑。“替我谢谢你家小姐。”然后,我当着她的面,将那碗东西尽数倒在了雪地里。

她脸色煞白,而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只要我这双手还能动,只要这世上还有火与食材,

我就绝不会沦落到与狗争食的地步。1.我叫沈薇薇,曾是京城人人称颂的第一才女,

太傅沈家的嫡长女。我的父亲沈清源,官拜太傅,是当今圣上的老师,一生清廉,

桃李满天下。可就在半个月前,一封所谓的“通敌”密信,将我们全家打入了深渊。

信是李尚书“大义灭亲”揭发的,物证是我父亲的一方私印,

人证是李尚书安插在我家的门生。人证物证俱在,圣上震怒,雷霆之威下,

无人敢为我沈家辩驳一句。父亲被打入天牢,秋后问斩。沈家满门抄斩,

念在太傅曾有辅育之功,圣上“法外开恩”,改为抄家,全族流放三千里,

发配至苦寒之地灵州,永世不得返京。圣旨下来那天,我未来的夫家,

定北侯府第一时间派人送来了退婚书,干脆利落,生怕沾上一点晦气。我平静地接了。

从云端跌落泥沼,不过一夜之间。押送我们前往灵州的队伍,没有半分优待。父母年迈,

弟弟体弱,在刺骨的寒风中,我们和一群真正的重犯一起,

深一脚浅一脚地跋涉在冰天雪地里。曾经捧着书卷的手,

如今磨出了血泡;曾经穿着锦缎的脚,如今裹着单薄的草鞋,早已冻得没了知觉。

我娘一路以泪洗面,我爹则一夜白头,沉默得像一块石头。而我,没有哭。

哭是这世上最无用的东西,它换不来一碗热汤,也挡不住一寸风雪。我必须活着,

让爹娘和弟弟也活着。2.灵州,名副其实的不毛之地。黄沙、戈壁、凛冽的寒风,

还有一张张麻木冷漠的脸。我们被安置在流放犯聚居的“罪民营”,一间四面漏风的破泥屋,

就是我们新的“家”。当地的官吏吃拿卡要,见我们曾是高门大户,更是变着法地欺压。

每日发放的口粮,都是掺了沙子的陈米。爹爹文人风骨,不肯折腰,

被那小吏当众用鞭子抽了一顿,回来便一病不起。娘亲本就体弱,急火攻心,也跟着倒下了。

年仅十二岁的弟弟沈星源,又怕又饿,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家里所有能变卖的首饰,

在路上为了换药换粮,早已消耗殆尽。我摸了摸怀里,

那里藏着我藏在发髻中的最后一支金簪,是我及笄时母亲送的。这是我们最后的希望了。

夜里,我将弟弟搂在怀里,轻声问他:“星源,想不想吃肉包子?”弟弟的眼睛瞬间亮了,

却又很快黯淡下去,懂事地摇了摇头:“姐姐,我们没钱。”“姐姐有。”我摸了摸他的头,

声音坚定,“姐姐会让我们都吃上肉包子,还会请最好的大夫给爹娘看病。”这不是安慰,

是我的承诺。3.第二天,我用那支金簪,

从一个黑市商人手里换了二十两碎银和一袋还算干净的面粉。这二十两银子,就是我的本钱。

我没有去买昂贵的药材,而是先去集市上,花了二两银子,

买了些猪肉、大骨、还有一些当地人觉得粗鄙不吃的猪下水,以及最便宜的萝卜和白菜。

剩下的钱,我托人情请了个大夫,给爹娘开了些驱寒固本的草药。回到家,

我先用大骨和几味草药,熬了一大锅滚烫的浓汤。那霸道的香气,

瞬间驱散了泥屋里的霉味和寒气,连隔壁几户的邻居都探出了头。

我给爹娘和弟弟一人盛了一大碗。爹娘已经许久未进食,闻到香味,竟也有了些精神。

弟弟更是捧着碗,小口小口地喝着,眼泪吧嗒吧嗒地掉进碗里。“姐姐,

真好喝……”“好喝就多喝点。”我笑着给他擦去眼泪,“以后我们天天都有热汤喝。

”一碗热汤下肚,全家人的身子都暖了起来。我没有停歇,将买来的猪肉剁成馅,

用最简单的调料腌制入味。猪下水则用草木灰和盐反复搓洗,去尽腥臊,切片备用。

夜深人静时,我点着一盏昏暗的油灯,开始和面。前世,我不叫沈薇薇。

我曾是一个现代美食博主,在一场意外中,穿到了这个与我同名同姓的太傅嫡女身上。

京城第一才女的虚名,不过是我为了融入这个时代,凭着现代人的知识储备装点出来的门面。

我真正的看家本领,是刻在骨子里的,对食物的热爱与创造。琴棋书画不能当饭吃,

但一双会做饭的手,却能在绝境中,为家人杀出一条活路。4.天刚蒙蒙亮,

我就在罪民营的入口处,支起了一个简陋的小摊。一口借来的大锅,热气腾腾。我没卖别的,

只卖两样东西。一样是“三白汤”,就是昨夜的骨头汤,汤色奶白,滋味醇厚,

我只卖三文钱一碗,喝完还能免费续汤。另一样,是白菜猪肉馅的包子,皮薄馅大,

一口下去满嘴流油,五文钱一个。对于穷苦的流犯和戍边的士兵来说,这是难得的奢侈。

一开始,没人光顾,都只是远远地看着。我也不吆喝,只是安静地坐在小摊后,

自己先拿了个包子,配着热汤,小口小口地吃着。那满足的神情,就是最好的招牌。终于,

一个看起来才十几岁的年轻士兵,大概是饿极了,犹豫半天,还是掏出五文钱,

买了一个包子。他咬了一口,眼睛瞬间瞪大了。“天!这包子……”他狼吞虎咽地吃完一个,

又立刻掏钱买了第二个。有人带头,观望的人群立刻骚动起来。“真那么好吃?

”“那汤闻着是真香啊……”很快,我的小摊前就排起了队。“老板娘,来碗汤,两个包子!

”“给我来五个包告包子,带走!”不到一个时辰,我准备的一百个包子和一大锅汤,

就卖得干干净净。我数着钱袋里沉甸甸的铜板,一共是六百二十文。除去成本,

净赚了将近五百文。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回家的路上,步子都轻快了许多。5.我的小摊,

取名“沈家铺子”,很快就在灵州罪民营火了。我的生意,也从一开始的包子和骨汤,

慢慢丰富起来。我发现当地盛产一种叫“土豆”的东西,但本地人只会煮着吃,

觉得寡淡无味,卖得极便宜。这在我眼里,简直是宝贝。

酸辣土豆丝、狼牙土豆、干锅土豆片、土豆泥……我变着花样地做,每一样都成了爆款。

我还把没人要的猪下水,做成了卤煮火烧和夫妻肺片,那滋味,

让那些终日不见油水的士兵和流犯们魂牵 mooring。生意好了,自然有人眼红。

罪民营里有几个出了名的地痞,由一个叫王麻子的人带着,隔三差五就来我的摊子上找茬。

“保护费交了吗?就在这儿摆摊?”“今天这顿,算你孝敬我们兄弟的!”他们白吃白喝,

还故意打翻我的锅,吓跑我的客人。我没有跟他们硬碰硬。我知道,跟流氓讲道理是没用的。

我忍了几天,摸清了他们的规律。一天,王麻子又带人来时,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忍气吞声,

而是笑着迎了上去。“几位大哥,天天吃这些也腻了。今天妹妹我得了点好东西,

特意给几位大哥留着呢。”我端出一小锅热气腾腾的东西,香气辛辣,

瞬间勾起了他们的馋虫。“这是什么?”王麻子吸了吸鼻子。“水煮肉片。”我笑着说,

“只此一份,孝敬大哥的。”那肉片滑嫩,汤汁麻辣鲜香,吃得几个地痞满头大汗,

大呼过瘾。从那天起,我每天都会给他们“开小灶”,有时是麻辣烫,有时是烧烤,

有时是一锅香喷喷的猪脚饭。渐渐的,王麻子他们不再来捣乱了,

反而成了我摊子的“护卫”。再有不长眼的上门找茬,不等我开口,

王麻子就先一脚踹过去了。“他娘的,敢动沈妹子的摊子,找死不成!”我用几顿饭,

就收服了这群地头蛇。几个月下来,我攒了五十多两银子,在灵州城里,

盘下了一个临街的小铺面。“沈家铺子”正式开张了。爹娘的病也好了大半,

弟弟也能帮着我在店里打打下手。看着热闹非凡的铺子,我第一次在这苦寒之地,

感受到了安稳。京城的繁华,第一才女的虚名,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现在的我,

只是沈薇薇,一个努力让家人过上好日子的厨子。6.灵州的冬天来得又早又猛。

入冬的第一场雪,下得铺天盖地,仿佛要将整个世界都给埋了。小店的生意也冷清了许多,

街上几乎没什么行人。晚上打烊的时候,我清点着今天的收入,

心里盘算着该囤些什么过冬的物资。就在这时,店铺的门“砰”的一声,

被人从外面猛地撞开。两个身影踉踉跄跄地闯了进来,带来一股风雪和血腥气。

走在前面的是个高大的男人,穿着一身黑色的劲装,脸上蒙着面,看不清样貌。

他怀里还护着一个穿着华贵斗篷的老妇人。男人的手臂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刀伤,

鲜血正不断地往外涌。那老妇人虽面带惊慌,但眉宇间自有一股寻常人没有的威仪,

显然不是普通人家。“店家,救命!”男人声音嘶哑,带着一丝急切。我还没来得及说话,

外面就传来了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和叫骂声。“人呢?往哪儿跑了!”“分头找!

肯定就在这附近!”我心里一凛,这是……被追杀了?7.我来不及多想,当机立断。

“后院有地窖,快!”我迅速扶着他们,掀开后院厨房里一块不起眼的地板,

露出一个黑漆漆的入口。“委屈二位了。”他们钻进去后,我立刻将地板恢复原样,

又在上面堆了些柴火,然后端着一盆洗菜水,若无其事地走了出去。刚走到门口,

就和一群手持钢刀的黑衣人撞了个正着。为首的刀疤脸,眼神像鹰一样锐利,上下打量着我。

“刚才,有没有看到一男一女从这里经过?”我心里咯噔一下,

脸上却挤出一个谄媚又害怕的笑容,指了指街的另一头。“有有有!官爷,我看见了!

一个男的带着个老太婆,往那边跑了,跑得可快了!”刀疤脸狐疑地盯着我。“你这店里,

没藏人吧?”“官爷您说笑了,我这小本生意,哪敢藏人啊。不信您自己看。”我把门大敞,

一副任君检查的模样。一个黑衣人想进来搜,被刀疤脸拦住了。“算了,别耽误时间,追!

”一群人呼啸着朝我指的方向追了过去。看着他们走远,

我才发现自己的后背已经全被冷汗浸湿了。我回到后院,敲了敲地窖的入口。“安全了,

出来吧。”8.将两人扶出来后,我才看清,那老妇人也受了伤,只是被斗篷遮住了。

“我这里有些金疮药,你们先处理一下伤口。”我从柜子里翻出一个小药箱,

“我……我先去给你们做点吃的。”在这样的惊魂之夜,

没什么比一碗热气腾腾的食物更能安抚人心了。我没有问他们的身份,

也没有问他们为何被追杀。知道得越少,活得越久,这个道理我懂。我利索地生火,烧水。

从橱柜里拿出一只早已处理干净的土鸡,配上几片姜,几颗红枣,小火慢炖。

又用最快的速度,淘米煮饭。米饭的香气和鸡汤的鲜味,很快就充满了整个小小的厨房,

也渐渐冲淡了之前的紧张和血腥。那个男人已经自己处理好了伤口,正警惕地守在门口。

而那老妇人则坐在桌边,看着我忙碌的背影,眼神复杂。一锅姜母鸡汤,

一碗晶莹剔顶的白米饭,还有两碟爽口的小菜——醋溜白菜和凉拌萝卜丝。简单,却温暖。

“先吃点东西暖暖身子吧。”我将饭菜端到他们面前。9.那老妇人起初还有些戒备,

只是端起汤碗,浅浅地抿了一口。只一口,她的眼睛就亮了。鸡汤鲜美而不油腻,

姜的微辣恰到好处地驱散了体内的寒气,暖意从胃里一直蔓延到四肢百骸。

她再也顾不上仪态,一口气喝了半碗汤,又夹起一筷子米饭送入口中。米是普通的糙米,

但在我的精准火候控制下,煮得颗粒分明,软糯弹牙,带着米粒最本真的香甜。

“好吃……”她忍不住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她放下了所有的防备,开始大口地吃了起来。

那个男人也一样,一碗饭,一碗汤,很快就见了底。我给他们添上饭,笑着说:“慢点吃,

锅里还有。”吃饱喝足,老妇人的脸色好看了许多,看我的眼神也柔和了不少。“姑娘,

多谢你的救命之恩。还未请教姑娘芳名?”“我叫沈薇薇。举手之劳,夫人不必客气。

”“沈薇薇……”她喃喃地念了一遍,似乎想到了什么,但最终没说出口,

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我这人没什么大本事,就觉得,人生在世,吃喝二字。

天大的烦恼,在一碗热饭面前,也得先靠边站。”我收拾着碗筷,随口说道,“只要吃饱了,

就没什么坎是过不去的。”老妇人闻言,愣了许久,随即释然一笑。“说得好。只要吃饱了,

就没什么坎是过不去的。”10.他们在我的小店里,住了整整三天。这三天,

外面的风声很紧,时常有官兵和一些身份不明的人在街上盘查。我照常开门做生意,

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而每天,我都会变着花样给他们做吃的。从滋补的药膳,

到开胃的家常小炒,再到精致的甜品点心。

水晶虾饺、蟹黄烧卖、蜜汁叉烧、佛跳墙……虽然食材有限,但我总能用最简单的东西,

做出让他们惊艳的味道。老妇人的胃口,被我彻底打开了。她从一开始的矜持,

到后来的期待,每天最开心的时候,就是问我:“薇薇,今天我们吃什么?

”那个男人依旧沉默寡言,但看我的眼神,也从最初的警惕,变成了敬佩和感激。

第四天一早,男人告诉我,他们要走了。临走前,老妇人拉着我的手,

从怀里掏出一块通体翠绿、雕着祥云纹的玉佩,塞到我手里。“薇薇,今日大恩,

我们没齿难忘。这块玉佩你收好,日后若遇到任何难处,可持此玉佩,

到京城任何一家官府求助,必能逢凶化吉。”我本想推辞,但看她态度坚决,只好收下。

“夫人保重。”“你也是。”她拍了拍我的手,“你这样的好姑娘,

不该一辈子窝在这穷乡僻壤。”我笑了笑,没说话。京城?我早已不想回去了。

在这里当一个平凡的厨子,守着我的家人和我的小店,挺好的。

11.送走那对神秘的母子后,我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一晃,又是三个月过去,

灵州的冰雪终于开始消融,迎来了春天。我用赚来的钱,将小店重新装修了一番,

还雇了两个伙计,生意越发红火。爹娘的身体也彻底康复,

甚至还张罗着要给弟弟请个教书先生。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我以为,

日子就会这样平淡而安稳地过下去。直到那天下午。一队长得望不到头的队伍,

浩浩荡荡地开进了灵州城。明黄的旗帜,精锐的禁军,华丽的仪仗……整个灵州城都轰动了,

百姓们纷纷跪在街道两旁,连大气都不敢喘。我和所有人都一样,跪在人群里,低着头,

心里好奇是哪位大人物来了。然后,我听到了马蹄声和车轮声,

停在了我的“沈家铺子”门口。四周一片死寂。我心里陡然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一个尖细的嗓音,划破了寂静。“圣旨到——”所有人的头,都埋得更低了。

“灵州罪民沈氏薇薇,接旨!”我浑身一僵,缓缓抬起头,满脸的不可置信。

12.宣旨的是一个面白无须的老太监,穿着一身气派的宫装。他展开明黄的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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